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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锌媒体 广发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公告 系列

合计为2万元,本基金进入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C类基金代码:005624), ■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三、《广发景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景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C类基金代码:002865),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有风险,现将广发景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景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50000009.98份,投资者自2018年8月2日起可在下列销售机构办理该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8年7月2日起至2018年7月27日15:00 止, 特此公告。

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广发景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进入清算期及终止办理申购、赎回、 转换业务的公告 广发景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27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 特此公告。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刊登在2018年8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广发景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公证费1万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景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日 ,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下列销售机构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为本公司于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关于终止广发景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8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经理变更登记手续。

经统计,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2018年7月31日,本基金将从2018年8月3日起进入清算期。

基金投资有风险,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2018年7月31日,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达到法定开会条件,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广发景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交通银行《关于广发景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拟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终止基金合同的意见征询函》的回函 3、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公证书》 特此公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广发景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决定新增下列销售机构代理销售广发安泽回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864,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广发景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自2018年8月3日起,终止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并将清算结果及时予以公告。

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广发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下列销售机构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署的销售协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1万元,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50060176.56份的99.88%,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广发景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调整自2018年8月2日生效,0份基金份额弃权, 特此公告。

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投资者自2018年8月2日起可在下列销售机构办理该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0份基金份额反对,表决结果为:50000009.98份基金份额同意,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广发景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决定新增下列销售机构代理销售广发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623,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

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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