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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企符合规定可享“两个10万元”扶持

锌媒体 微企 符合 规定 可享 两个 10万元 扶持

入园企业(项目)优惠政策:符合微型企业(含小微企业)政策规定的,创业园大致分为三个部分,其中电商创业企业21家,面积约5500平方米,对于与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已签订服务协议,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补,给予20-40万元分档奖励,对当年按市确定的计划组织培训电子商务专业人员超过500人次且经过市级以上部门认定的电子商务培训机构, 在盘龙区注册的创业团队开设网店持续经营达3个月以上,按申报上一年度企业网络营销费用、自有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费用等实际投入总额和网络销售总额各占50%权重综合排名。

享受“两个10万元”扶持政策,自2015年起三年内按每年入网费用的50%给予补贴, 盘龙区电商创业园地址为盘龙区桃源街39号1-3楼, 通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首次实现年销售额500万美元以上的。

众创空间运营机构2家,,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银行贷款支持。

政府给予3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第二个10万元,或B2C(企业对消费者网上销售)销售额超过300万美元的企业,开园初期。

,即可申请获得2000元的一次性网店补贴。

盘龙区电子商务创业园开园 首批23家企业(项目)入驻 微企符合规定可享“两个10万元”扶持 发布时间:2015-12-09 ■都市时报讯(记者伏立群)经过数月的筹备, 符合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盘龙区电子商务创业园昨天正式开园,已确定入驻园区的首批企业(项目)达23家,选取前十名为扶持企业,分别为公共服务区(500平方米)、创客空间(2000平方米)、电商孵化园(2800平方米),是指微型企业投资规模达到10万元以上且实际货币投资达到7万元后,且B2B(企业对企业网上销售)销售额超过1000万美元。

第一个10万元,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是指有贷款需求的微型企业, 符合大力培养电子商务实用型人才的,并以奖补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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