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交付的商品为进口食品,虽然在商品交易详情页对食品外包装英文标签相关内容进行了介绍,依法应当向原告承担退还购物款并支付十倍赔偿的责任,被告明知涉案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然销售给原告,应当认定为《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但却未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商品实物的外包装上加贴书面中文标签, 原告认为。
锌知道
http://www.xinmeti.com/
给我留言 发送消息
2016-10-12 17:46
2017-02-06 16:31
2019-11-08 16:41
2019-11-08 16:42
2019-11-11 11:10
关于锌媒体 | 加入我们 | 商务合作 | 常见问题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