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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联合公告

特此公告。

依法转让给受让方,转让方将其对以下清单所列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原标题: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联合公告 根据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与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于2019年9月6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转让方与受让方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下同)享有的主债权/信托受益权及借款合同、信托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法院裁判文书确定的权利以及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下同)、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以及其他清偿责任人, 受让方已成为下列债权的合法债权人,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主体等其他相关承债主体, 转让方联系方式:0592-3589905 钱先生 受让方联系方式: 0591-86309281 林先生 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4日 。

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让方履行主债权及借款合同、信托贷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及法院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及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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